为保障医嘱执行系统准确、可靠、实时,要确保各项医疗护理活动的安全性,制定本制度。
1.系统支持:
1.1 信息中心负责医嘱系统的全面技术支持。
1.2 要补充新的医嘱、给药频率、给药方式、成组医嘱时,可向医嘱系统管理员提出申请,临床操作人员无权补充及变更。
2.用户管理:
2.1 医嘱处理系统是医院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,用于处理医嘱。
2.2 操作人员经过培训方可上机操作,有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,不得提供他人使用。
2.3 对医嘱系统的使用范围,有严格的授权限定,
3.医嘱处理
3.1 录入医嘱要准确、完整,必须经第二人核对、确认后方可执行,确保医嘱录入时间是自动生成,不得人工填写。
3.2 撤销医嘱慎重,要有相应的规范与程序,撤销权限通常为护士长,或护士长授权委托的护士,其它人员无权修改与变更医嘱。
3.3 领药/退药
a 凡病房用于抢救患者的临时医嘱,护士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其执行。用计算机处理领药来不及时,可先与药房联系借取,借取办法遵遁医院有关规定。
b、主班护士每日下班前要核查有无退药,当天退药当天完成。
c、患者转科之前要完成领药和退药,不能将已领药品带入新科室。
d、毒麻药医生开专用处方后,将专用处方与毒麻药单一同交药房领药。
e、贵重药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审批后,药房确认发药。
f、出院后仍需带输液药物者,按临时领药处理。
4.患者信息处理与查询:
a、及时处理患者动态数据:核对患者病历号与姓名的一致性,患者床位的调整和转科处理,对出院患者,见出院医嘱后应及时为患者办理出院,让出床位。当日出院患者必须当日完成出院处理。
b、医嘱处理系统的查询功能仅供本科医护人员查看患者基本信息、医疗信息和费用信息等。
5.医嘱处理系统均须符合卫生部《医院信息系统基本标准》的规定要求。